個人資料保護事宜
本公司對於個人資料保護的想法
Hitachi High-Tech Corporation(以下稱「本公司」)的企業願景是「簡化先端科技流程」。
隨著全世界IT化的發展,整個社會資料處理環境正在發生重大變化。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認識到,作為我們企業社會責任的一部分,妥善管理公司因業務營運所需而獲得的各種個人資料,並防止其洩漏及不法取得,是獲得所有利害關係人「信賴」之極其重要的課題。
基於這一立場,我們將建立個人資料保護的規則和管理系統,制定以下個人資料保護方針,並週知所有董事及員工,努力依照此方針適切地保護個人資訊。
個人資料的定義
指姓名、出生年月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特徵、指紋、婚姻、家庭、教育、職業、病歷、醫療、基因、性生活、健康檢查、犯罪前科、聯絡方式、財務情況、社會活動及其他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識別該個人之資料。
適用範圍
此「個人資料保護事宜」規定了本公司對於貴客戶之個人資料的使用。
個人資料保護方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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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及禁止目的外利用
本公司在進行事業活動時,將考量您所交付之資料,依照各業務的實際情況,確立個人資料保護的管理體制,同時在個人資料的蒐集、處理及利用上,依照規則適切地使用,亦不會於目的之範圍外利用。 -
遵循法令・規範
本公司在處理個人資料時,將遵守適用於保護此類個人資料的法令及其他規範。此外,我們將制定並遵守符合這些法令法規之個人資料保護管理規則。 -
安全對策的實施及改善
為了確保個人資料的正確性和安全性,我們將依照資訊安全規則等相關規定,實施個人資料的存取管理、限制個人資料攜出方式、防止外部的不法存取等措施,努力防止個人資料的洩露、滅失或損害。此外,如果發現安全措施存在問題,我們將確定原因並採取改善措施。 -
尊重當事人及其個人資料相關的權利
當我們收到當事人要求揭露、修正、刪除或拒絕利用、提供其個人資料,或收到投訴、諮詢時,公司將尊重其有關個人資料的權利並真誠地對應。 -
制定個人資料管理規則及持續改善
本公司使董事和員工認識保護個人資料的重要性,制定個人資料管理規則,以適切利用及保護個人資料,落實實施個人資料保護管理系統。並予以維護、持續性地改善。
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第三人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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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僅於達成以下各款目的之必要範圍內,使用個人資料。此外,本公司請您提供個人資料時,會事前清楚說明使用目的,並取得您的同意。
- 履行客戶與本公司簽訂之契約
- 與客戶協商、洽談時的聯絡
- 提供產品的售後服務
- 寄送活動資訊及新商品
- 提供各種會員服務
- 股票相關事務
- 回應各種詢問
- 以問卷為基礎,為提升產品及服務所做的分析
- 本公司與集團公司共同進行事業活動時,將個人資料提供給該集團公司
- 寄送客戶訂購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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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未取得您的事前同意,不會將您的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但符合以下各款時除外。
- 根據法令時
- 為保護人的生命、身體或財產所必須,但難以取得您的同意時
- 為提升公共衛生、促進兒童健全成長而有特別需要,但難以取得您的同意時
- 必須協助中央政府機關、地方公共團體或其委託者進行法令規定之事務,但取得您的同意會妨礙公務或有妨礙之虞時
- 在達成使用目的所必須的範圍內,受委託處理個人資料時
- 因合併或其他事由,事業移轉後提供的個人資料
- 本公司與Hitachi, Ltd. 及其關係企業(Hitachi, Ltd. 持有其總發行股數20%以上之公司)、負責銷售本公司產品之代理商或供應商、本公司委託業務等之第三人(以下稱合作夥伴),共同進行事業活動時,可能將必要之姓名、工作地點及地址、電話號碼、傳真號碼、電子郵件信箱等個人資料,提供給合作夥伴,此時將以紙本或電子資料的方式提供。此外,您可要求本公司停止將個人資料提供給合作夥伴。
關於特定個人資料的使用
- 本公司對於特定個人資料,遵守日本相關法律:「行政程序中用以識別特定個人的編號利用等法律」(以下稱「編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律」及「特定個人資料適切使用準則(業者編)」及台灣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 本公司將本公司之「個人資料保護方針」,作為「特定個人資料適當使用基本方針」,確保特定個人資料適當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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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將編號法第9條各款規定之社會保障、稅金及災害對策行政事務程序的履行,作為特定個人資料的使用範圍,在達成目的的必要限度內,取得及使用特定個人資料。
本公司使用之特定個人資料的主要使用範圍如以下各款。- 本公司取得員工等提供之特定個人資料,將之記載於薪資所得及退職所得扣繳稅單、薪資給付報告書、雇用保險申報、健康保險及厚生年金保險被保險人資格取得申請、根據勞工災害補償保險法而提出申請等各種法定報告的必要文件上,提報給稅務署長、市區町村長、日本年金機構等之事務
- 本公司取得特定個人資料之提供,將之記載於報酬及費用等給付報告、股利、盈餘分配及基金利息給付報告、不動產使用費等給付報告、讓受不動產等對價給付報告等各種給付報告上,提報給稅務署長之事務
- 本公司履行行政機關等或其他業者委託使用特定個人資料事務之業務
- 對於特定個人資料,本公司除法令等有規定外,不將當事人之特定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亦不共同利用。但符合編號法第19條(提供特定個人資料之限制)規定之任一款時,可能提供特定個人資料。
- 本公司可能在法令等規定之使用目的範圍內,委託使用特定個人資料。
- 對於本公司持有之特定個人資料,若要求揭露、訂正、追加、刪除、停止使用、停止提供給第三人、或通知使用目的時,或有客訴提出時,依照本公司「要求個人資料揭露等或客訴受理事宜」的規定。
關於Cookies及Web Beacons的使用
為了讓您能更方便地使用本公司的網站,本公司的網站使用了Cookies*1及Web Beacons*2。
您得更改網路瀏覽器的設定而拒絕接受Cookie,或於接受Cookie時,顯示警告。詳情請參閱您使用的瀏覽器的說明。此外,您可透過拒絕接受Cookies而拒絕Web Beacons。
但請了解,拒絕接受Cookies時,可能因此無法使用本公司透過網站所提供之服務的全部或一部。
【用語說明】
(1) Cookies
指管理網站之網頁伺服器與您的網路瀏覽器間交換的資料。Cookies可能以檔案的形式,存放於您的電腦硬碟中。使用Cookies時,網頁伺服器將可能記錄特定電腦查看了網站中的哪些頁面。但您只要不在網站上輸入自己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即無法特定、識別個人。
(2) Web beacons
指與Cookies一起作用,以得知您存取特定網頁次數的技術。但您只要不在接受Cookies時輸入自己的個人資料,本公司即無法特定、識別個人。
要求個人資料揭露等或客訴受理事宜
對於本公司持有貴客戶之個人資料,若要求揭露、訂正、追加、刪除、停止使用、停止提供給第三人、或通知使用目的(以下稱「揭露等」)時,或有客訴提出時,依照以下規定。
- 要求提供給本公司營業負責單位之個人資料揭露等,請貴客戶與該營業負責單位聯絡。
- 要求經由本公司網站而提供之個人資料揭露等,請貴客戶與管理該首頁之負責單位聯絡。
- 要求上述1及2以外的個人資料揭露等之揭露等詳情,請參考「要求揭露等相關詳細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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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個人資料使用相關客訴
請於「個人資料使用相關客訴申請書」(PDF格式)填入必要事項,然後送交至以下窗口,或以「詢問表格」、電話等方式詢問。
【客訴聯絡方式】
〒105-8717東京都港區西新橋1-24-14
電話號碼: 03-3504-7089
FAX號碼: 03-3504-5147
Hitachi High-Tech Corporation法務部
注意事項
- 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大多不需要貴客戶之個人資料即可使用。但仍有部分服務若貴客戶未提供個人資料給本公司即無法使用,敬請了解。
- 從本公司網站連結至本公司以外之網站,其個人資料安全性之確保,本公司概不負責,敬請了解。
貴客戶於本公司網站輸入個人資料時,以同意此項「個人資料保護事宜」為前提。若不同意此項「個人資料保護事宜」,可能無法使用本公司提供之服務(包括洽詢等事宜)。
關於EEA個人的隱私事宜
給位在歐洲經濟區(European Economic Area(EEA))的各位
本公司遵照適用法令,保護各位的個人資料(「個人資料」的意義與「個人資料的定義」項目所定義之「個人資料」相同)。本公司管理各位個人資料的方法、及各位的隱私權利,告知如下。
I. 關於本公司
關於本公司之洽詢方式,請參考本公司之「要求個人資料揭露等或客訴受理事宜」。
II. 個人資料的處理目的及法律根據
使用各位的個人資料時,預設的使用目的及本公司依據的法律根據如下。
目的/行為 | 法律根據(包括正當利益的內容) |
履行貴客戶與本公司簽訂之合約 | 合約的履行 |
與貴客戶洽商、會談所為之聯絡 | 正當利益(事業的展開及發展) |
提供產品的售後服務 | 正當利益(對本公司的顧客提供服務) |
送交活動舉辦、新商品的介紹 | 正當利益(提供產品、服務的資訊及展開、發展事業) |
提供各種會員制的服務 | 正當利益(對本公司的顧客提供服務) |
股票相關事務 | 正當利益(業務的營運) |
回應各種詢問 | 正當利益(提供產品、服務的資訊及營運業務) |
以問卷為基礎,提升產品及服務所為之分析 | 正當利益(市場調査、改良產品及服務、展開及發展事業) |
發送貴客戶訂購的產品 | 正當利益(對本公司的顧客提供商品、服務) |
回應法院的文件提出命令時,回應稅務機關職員等之訊問檢查、回答搜查事項的照會等,根據EU法或EEA加盟國國內法以外之法令而履行之義務 | 正當利益(遵守EEA境外國法令之義務) |
III. 個人資料受領人之範疇
本公司與上述「個人資料的使用目的、第三人提供」所記載的第三人之間,為了II記載的目的,可能共用各位的個人資料。為確保各位個人資料的安全,本公司將要求該第三人遵照適用法令予以使用。
IV. 個人資料轉移至EEA境外
本公司於EEA境內持有其議決權超過50%的公司,將各位的個人資料轉移至EEA境外時,本公司將採取以下的保護措施等,確保提供EEA境內同等級的保護。
- 轉移至歐盟執委會認為能提供充分水準個人資料保護的國家
- 使用歐盟執委會認定與歐洲同等保護個人資料之特定合約
- 若受領人位於美國,受領人參加Privacy Shield(要求對歐洲與美國間共用之個人資料提供與EEA境內同等之保護)時,據此轉移
各位將自己的個人資料直接提供給日本的本公司或EEA境外的本公司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議決權超過50%之公司)時,各位的個人資料將依照此方針規定的保護內容予以使用。但日本及EEA境外各國對於個人資料有不同的法律及保護水準,從歐盟執委會及歐盟的法律觀點,有未提供個人資料適切保護的可能性,敬請留意。
V. 個人資料的保存期間
本公司僅於達成使用目的之必要限度內,保存各位的個人資料。
為決定各位個人資料的適切保存期間,本公司將從個人資料的量、性質、細節性、無權限使用或揭露的潛在風險、使用目的、其他手段,考量能否達成使用目的,以及適用之法律要件。
本公司視情況在調查或統計的目的下,可能將各位的個人資料匿名化,不與各位連結。此時本公司得不通知各位,無期限地使用匿名化的資料。
VI. 法律權利
在一定的情況下,各位對於各位的個人資料具有以下權利。
- 要求存取個人資料的權利
- 要求訂正個人資料的權利
- 要求刪除個人資料的權利
- 要求限制個人資料處理的權利
- 對於個人資料的處理主張異議的權利
- 要求轉移個人資料(Data portability)的權利
- 撤回同意處理個人資料的權利
擬行使上述權利時,請與本公司連繫。
作為安全措施,以確保個人資料不對沒有受領權利的人揭露,本公司可能要求各位提供能確認身份之必要特定資料。為促進本公司之應對,本公司可能進一步要求各位提供與權利行使有關的資料。
對於具有正當根據的權利行使,本公司致力於1個月以內應對。若該權利行使的內容特別複雜時,或有諸多權利行使等情況時,回覆可能需要1個月以上。此時將通知各位該情況,進行狀況的更新。
無論何時,各位均有向資料保護監督當局提出客訴的權利。但本公司希望各位在聯絡當局之前,能對於各位的疑慮有回應的機會,懇請先與本公司聯絡。
VII. 未提供個人資料時
根據法令或本公司與各位簽訂之合約的條款,本公司有必要取得個人資料,卻未獲得各位提供該個人資料時,本公司可能無法履行與各位已簽訂、或擬簽訂之合約。
VIII. 關於cookie及網站信標(web beacon)的使用
關於cookie及web beacon的使用,請參考上述「cookie及網站信標(web beacon)的使用」。
特殊記載事項
- 為改善個人資料的使用、或法令及其他規範制定及修訂,本公司將可能修訂此「個人資料保護事宜」。
- 此「個人資料保護事宜」於刊載日(包括更新日)以後適用。
- 各服務內容若有個別規定個人資料保護事宜時,以該規定為優先。
與個人資料保護有關的詢問
除要求個人資料揭露等及提出客訴外,與本網站有關之詢問事宜請利用「詢問輸入表格」。
制定日2005年4月1日